深州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开
2022/5/11 来源:不详深州市企业退休职工注意啦!
为了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遏制冒领骗领养老金的行为,有效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我市定于每年九月份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为方便我市退休职工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确保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深州市社保所决定在全市推广使用“身份识别认证系统”手机APP进行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凡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供养亲属均可足不出户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个人认证”APP,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助办理认证。
按照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深州市于年9月1日起开展本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所有在深州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
年9月1日-9月30日。
三、认证步骤
四、认证结果及处理办法
1、认证合格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深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按程序审批后及时续发养老金。
2、认证不合格的,由深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起予以续(补)发。
3、领待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由深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暂停发放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恢复其领待资格,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五、追缴与处罚
1、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失踪、服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伪造虚假信息参保,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一经发现,深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立即停止发放待遇,同时核实冒领骗取的具体数额,并依法追缴。
2、冒领骗取养老金待遇的(每个居民不得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应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与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瞒报人员、享受双重保险人员、在服刑期领待人员及采取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的人员等”予以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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