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深州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4/25 来源:不详

<

深州

法院

少年强则国强

深州法院保护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深州市人民法院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判、帮教工作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审前

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落实审前调查制度、指定辩护制度

我院于年3月成立少年法庭,挑选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合议庭的组成上保障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审前,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权利,我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指定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且通过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社区等进行调查,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为庭审、帮教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审中

落实谈心制度、严格执行不公开审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在庭审过程中,我院严格落实谈心制度,从审前调查的情况入手,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谈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释法明理。同时我院严格执行不公开审理制度,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法官从法律宣传方面教育、家属从亲情方面唤醒、律师从榜样方面挽救,让未成年被告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考量犯罪目的、行为手段、所致社会危害性大小、认罪悔罪态度、成长经历等方面,对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即使不能适用非监禁刑,也要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后

坚持回访制度

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承办法官通过家庭、学校、社区等途径,对未成年被告人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情况,针对不同被告人在“回访帮教”时制定个性化的方案,从思想、行为上引导未成年被告人。近五年,我院通过走访、电话回访非监禁刑被告人20余人,有效地降低了重新犯罪率。我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保护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走上社会后,不会受到歧视。

延伸

延伸审判职能,落实普法责任

我院通过“普法进校园”、“送法到广场”活动、法院门户网站、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d/446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