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州市一女包工头因与人犯冲
2024/12/13 来源:不详妻子凭空消失,凶手的身份令人感到震惊。
更令人感到震惊的还是当属他们的作案理由,让人不禁感慨,真的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01妻子离奇失踪年7月11日的上午,一个名叫大伟的男人来到河北省深州派出所报警,他说他的妻子在7月8号晚上出门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根据大伟的描述,他说自己的妻子小艳在7月8日那晚上出门抓蝎子,就再也没有了小艳的消息。在他们那边蝎子是一个珍贵的药材,有很多人都会夜里出门抓蝎子用来卖钱。而当天大伟感到比较累,所以早早的就休息了,只留下小艳一人前去抓蝎子。
睡了几个小时后大伟突然惊醒了,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12点了,大伟看小艳还没回来就立刻骑着电动车出门找,可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小艳人,大伟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也赶到十分着急,还叫上了全村的村民跟着一起找,可怎么也没找到。
民警得知这个情况后立马调取监控了解情况,刘家村的面积不大,总共有32个摄像头,几乎能覆盖全村,很快民警就在监控里找到了小艳的身影,只见到小艳穿着一身睡裙,拿这个小桶,真的就是在抓蝎子。
此时民警查遍了所有录像,可就在这段视频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发现过小艳的身影了。按理来说不应该啊,如果小艳在村里那么摄像头肯定能监控到,难道小艳出了村子?可村子之外没有摄像头,民警也没有办法清楚的了解到小艳到底去了哪里。
小艳最后出现的那个地方确实是刘家村村口的十字路,再往前走就是村里的坟地,难道小艳去了坟地?一开始民警也没多想,只是觉得小艳是不是走失了,所以赶往坟地的方向搜寻,可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小艳的身影。
此时民警开始排查小艳的社会关系,村里面隐约的传来一些风言风语,说小艳肯定是跟人走了。民警经过一番走访,得知了一些信息。
02凶手竟然是他原来小艳和大伟婚后就一起到附近的工地上干活,由于小艳的工作能力强,而且性格也十分强势,所以很快的小艳就有了自己的团队,在工地上干起了包工头。大伟一家也靠着小艳过上了更幸福的生活。
而小艳在选择与大伟结婚前小艳的父母一直是对大伟持反对意见的,工地上跟男性来往的多,所以村里人都认为小艳是抛下大伟跟别人走了。
可对于这个谣言,大伟一家都表示不可能,大伟觉得他的妻子不是这样的人,而婆婆也说自己的儿媳妇不可能跟人跑了。除此之外大伟还表示自己妻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什么的都没带走,如果真的要跟人走,不可能什么都不带。
排除了这个可能性后,警方隐约感到不对劲,如果不是小艳自己主动走的话那么小艳遭遇不测的可能性也就增大了,会不会是仇杀?
民警走访了东家村,村民们都表示小艳在村子里人挺好的,几乎就没有跟人红过脸,也更没有什么仇人。所以民警先将小艳被同村人仇杀的可能性排除,那么小艳作为一个包工头,会不会是跟工地上的人发生了争执,然后被仇杀?
小艳的婆婆表示,小艳虽然强势但是工作上也难免磕磕碰碰,并没有结什么仇,工地上的工友也说跟小艳没有什么冲突,可此时工地老板所说出了一个比较奇怪的事情,他说小艳的工作是刘奇介绍的。
为什么说奇怪呢?因为刘奇跟小艳一家闹过一点矛盾,刘奇就是小艳和大伟的媒人,两人谈成后刘奇想要四千块的介绍费,而大伟一家只想给,所以两家有过矛盾,可大伟的母亲却觉得刘奇家不会因为这几千块钱杀人。
原来大伟跟刘奇都是开塔吊的,赚的也很多,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他的妻子刘玉蝉更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他们怎么会为了几千块钱杀人。
可警方却发现在小艳失踪后,刘奇的行踪就十分奇怪,按往常他都在食堂吃饭,可自从那段时间后,他就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民警立刻对刘奇进行审问,可越申越奇怪,刘奇对于案发当天的行踪十分模糊,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
在民警的一顿追问下,刘奇承认了他杀害小艳的事实,此时民警还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小艳不是他一个人杀害的,杀人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儿子。
03凶杀的离谱真相民警都惊呆了,这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全家齐上阵?可接下来几人描述了他们的作案动机后民警更是震惊,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离谱的理由。
原来他们杀人的原因不是为了几千块钱,而且因为他们的女儿。原来在几年前,刘玉蝉的女儿就带着一个男生回家见家长,可刘玉蝉得知此人离过婚还生了一个女儿后就剧烈反对,在此之前刘玉婵也拆散过女儿的几段感情,此时小艳的公公上门了,就是去给介绍费。
刘玉蝉看到有外人来了就没在说女儿的事了,而那个男生也清楚这里不欢迎他,随后就走了。等到男生走后小艳的公公送完钱也就走了。可此时刘玉蝉却听到一声惨叫,是她女儿的声音,她的女儿因为难以忍受母亲的管束而喝了一瓶百草枯。
女儿死后刘玉蝉整天疯疯癫癫的,说是小艳的公公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因为那天要不是他来了,她就能很好的解决女儿的事,女儿也不会自杀。可刘奇和儿子却不认同母亲的想法,可这并没有什么用,刘玉蝉像是疯了一样说要是不弄死他就弄死刘奇的孙子。(也是她的孙子)
一家人没办法,只能答应了她的要求,可他们埋怨的是小艳的公公,怎么把小艳杀了?他们给出的答案更是惊人,刘玉蝉说要不是当初小艳嫁到大伟家也就没有后面送钱的事,没有这个事小艳的公公也不会来,所以认为小艳与自己的女儿犯冲,一定要将她杀死。
那天晚上刘奇找了个借口将小艳约了出来,并开摩托车将人拉到坟地,然后提前守在那里的两人冲出来将人掐死,随后几人将尸体扔在了自家的沼气池里。
知道真相的小艳一家人表示十分悲痛,小艳的离开也让他们感到十分伤心。
可这些也都是他们杀人而编造的理由罢了,要真的追根溯源的话这个事情是不是要怪自己的老公刘奇?要不是他介绍两人认识那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04对于共同犯罪的分析因为受不了自己母亲的强势管束,刘玉蝉的女儿选择服下百草枯自杀。自己女儿的死不仅没能让刘玉蝉好好反思自己,反而使其更加强势固执,因为刘玉蝉固执的认为是小艳与自己女儿反冲,所以便想法设法将小艳杀死。
刘玉蝉不会想到杀死小艳的这个决定会给她自己的这个家,会给她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根据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较轻的,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杀死小艳的过程中,不仅是刘玉蝉,她的儿子和她的丈夫刘奇一起参与并实施了杀害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及以上的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按照其所参与的罪名,分别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刘玉蝉夫妻两人以及自己的儿子,都要以故意杀人罪进行判处。
在法律规定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是要求各个共同犯罪分子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参与共同犯罪的每个犯罪分子都有相同的意思,都认识到他们自己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导致发生什么样的危害结果。
并且在明知这种结果的严重性后,依然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放任或者故意造成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关于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是指在刑法规定的范畴内要求相同,但是对于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并不要求完全一致,比如说,如果犯罪双方,一方是直接故意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一方是间接故意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为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因为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所以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在共同犯罪中,对于主犯和从犯具有不同的量刑处罚。
一般来说,对于主犯,即在共同犯罪起到了主要推动作用的人,因其对于造成的危害后果应当担负主要责任,所以对于主犯的处罚会更重一些。相较于主犯来说,从犯可能仅仅需要对共同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担负次要责任,因为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还有一种行为,就是被胁迫参与犯罪的。对于这种被胁迫参与的,通常会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因为刘玉蝉的固执强势,多次打散自己女儿的感情,导致自己的女儿服下农药自杀,刘玉蝉反而因此怪罪小艳,最终将其杀害并抛尸沼气池。刘玉蝉执意要杀死小艳,作为她的丈夫以及儿子,不仅没有帮助其打消这种犯罪的想法,反而一起与她实施犯罪。
原本好好的一家人,到头来自己的女儿自杀,自己和丈夫、儿子都将面临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惩处。
05结语不管怎么样,刘玉蝉也终归不肯承认那是她自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