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检察院对临界未成年人及监护人集体训诫

2024/9/13 来源:不详

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 (温娜)为规范家庭教育,强化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法律责任,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近日,深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对五名临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训诫,这是深州检察院首次对临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集体训诫。

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五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涉案人员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帮助这五名临界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未检干警和派出所民警组织了一场“临界预防+家长课堂”活动。检察官首先给五名涉案未成年人剖析了所涉案件的危害性以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对五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普法教育。

随后,检察官对相关监护人进行了训诫,告诫他们由于未切实履行好监护义务,缺乏与未成年子女的有效沟通,未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导致未成年子女是非观念淡薄;正是由于不能随时掌握未成年子女的活动轨迹、交友情况和去向,导致对未成年子女游弋于犯罪的边缘都浑然不知。接受训诫的家长均表示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正在反思己过,保证今后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检察官依法向五个孩子的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针对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提出重点监护举措,帮助家长认真分析在教育孩子上存在的问题,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加强监督保护。检察官要求家长们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子女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习惯,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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