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之声法官释法析理巧调解,当事人退

2023/10/2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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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析理巧调解,当事人退还超额利息

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承办法官张江志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换原告超额利息41万元,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年8至年5月期间,原告因业务资金周转向被告多次借款,借期短则几天,长则数月,借款利息根据被告要求到期支付,利息不等。经核对,原告分别借被告本金合计元,归还利息元。现原告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6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向深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高出法律规定多支付的利息元。

为查明案件事实,张江志法官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案件真实情况。通过沟通,张江志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清楚了解,决定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被告,你已经收回你的借款本金,也收到了法律保护的利息,多收了被告的利息要退还人家,大几十万不是小数目,那都是人家一分一厘挣来的……”

“原告,不要想着借钱容易就不考虑还钱的后果,现在觉得自己多付出了成倍的利息,又要不回来,只有干着急了吧......”

“原、被告,调解对你们双方来讲都是最有利的,通过调解,双方把案子结了,握手言和,这样皆大欢喜,不是更好……”

张江志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地为双方解读法律、分析案情。听了张法官的释法疏导,被告进行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同意当庭退还原告41万元的超额利息。签完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因借款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清结,两人当场握手言和。

供稿

民二冯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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